156-162MHz频段范围内水上移动业务调整

目前,全球范围内水上移动业务VHF频段的频道划分,主要是依据《无线电规则》附录18,包括用于水上业务的单频和双频语音通信频道,遇险、安全和呼叫频道与自动识别系统(AIS)频道等。此次关于156-162MHz频段范围内水上移动业务的调整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在156.7625-156.7875MHz和156.8125-156.8375MHz频段内,增加作为次要业务的卫星移动业务(地对空),同时新增脚注5.228,指出该业务对以上2个频段的使用限于接收船载AIS的发射,如图所示。

水上移动业务75、76频道修订示意图
水上移动业务75、76频道修订示意图

156.7625-156.7875MHz和156.8125-156.8375MHz频段对应《无线电规则》附录18中水上移动业务的75、76频道。依据WRC-12周期内刚刚完成修订的建议书ITU-R M.1371-4和报告ITU-R M.2169,75和76频道均被建议指定用于卫星AIS。该意见也已被国际海事组织(IMO)认可。因此,我国一定程度支持卫星AIS使用75、76频道。但是,考虑到IMO并未对后续卫星AIS的使用做出进一步表态,且基于信息安全及对16频道(16频道处于75、76频道之间,用于遇险、安全和呼叫)合理保护等方面的原因,尤其是结合我国交通运输部外事部门等相关部门信息安全的要求,我国仅将其作为卫星移动业务的次要划分引入。

第二部分是在161.9625-161.9875MHz和162.0125-162.0375MHz频段内,增加作为次要业务的航空移动业务(OR)和卫星移动业务(地对空)划分。并新增脚注5.228E和5.228F,分别对航空移动(OR)业务和卫星移动业务(地对空)在以上两个频段的使用加以限制。因为卫星移动业务(地对空)已经列入表中,所以删除脚注5.227A,不再需要它所定义的附加划分。除此之外,在3区删除作为主要业务的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划分,增加作为主要业务的水上移动业务划分,如图所示。

161.9625-161.9875MHz和162.0125-162.0375MHz频段对应《无线电规则》附录18中水上移动业务的AIS1、AIS2频道。在水上业务中,AIS不仅用于搜救目的,更是航行安全的辅助工具。在我国,AIS因在船舶航行安全方面的能力和作用,其系统和设备不仅仅是在海上,更多是在内河、湖泊等内陆水域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对AIS的保护极其重要。在我国旧版《划分规定》中,水上移动业务在该频段已是主要业务。同时,考虑到搜救飞机对AIS设备的使用和现行业务划分的需要,增加航空移动业务和移动卫星业务(地对空)的次要划分,使得该频段范围内AIS业务的开展更加规范。

水上移动业务AIS1、AIS2频道修订示意图
水上移动业务AIS1、AIS2频道修订示意图

第三部分是增加中国脚注CHN29,指出“水上移动业务VHF频段的使用,应符合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第31条、第52条和附录18中的规定”。

《无线电规则》第31条是GMDSS的频率使用守则,第52条包含了水上业务相关频率使用的特别守则。增加该脚注,是依据我国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意见所做的修订。该修订通过接轨国际上各类水上业务的用频要求,有助于规范我国水上移动业务VHF频段的使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干扰,进一步确保船舶及港口业务的安全操作。

综上,针对水上移动业务的相关修订既符合新技术发展趋势与接轨国际的要求,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此次修订为未来水上新技术应用提供了可能的频谱安排,强化了对AIS数据链路的应用和保护。这一系列修订,既是国际水上无线电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和管理要求的体现,也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加强水上新技术开发和现行业务管理更加有利,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更好的使用GMDSS现代化以及电子导航战略实施的工作计划储备了重要的频率资源和管理协调条件。

Q:《划分规定》是法律吗?

A:属于部门规章,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工信部令的形式对外发布。

Q:《划分规定》能和《无线电规则》不一致吗?

A:可以,《无线电规则》是涉及国与国间的无线电业务协调的依据。《划分规定》是规范我国国内各频段的使用情况。

Q:ITU频率划分为什么要分3个区域?

A:便于在区域内达成一致,因为有时在全球达成一致很困难。

Q:无线电业务到底是42种还是43种?

A:《无线电规则》定义了42种,我国《划分规定》定义了43种。

Q:所有业务在频率划分表中都有划分吗?

A:目前还不是。

Q:频带结合处的频点,遵循哪个频带的使用规定呢?

A:参见《划分规定》3.4.4节的描述,与每一项划分有关的频带列在划分表每一项划分栏的左上方,各分栏左上方的频带范围含上限,不含下限。

Q:各主次业务中业务的先后次序代表这些业务的主次差别吗?

A:同种类型的业务,排序不分主次与先后。

Q:Fixed-satellite service 是“固定卫星业务”还是“卫星固定业务”?

A:卫星固定业务。

Q:世界无线电大会和频率划分规定有什么关系?

A:在每次世界无线电大会上,对《无线电规则》中的频率划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