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桂林市无线电管理处收到移动公司关于临桂区鲁山路多个移动基站存在高干扰的干扰投诉。
8月9日,桂林市无线电管理处监测执法人员一早赶到临桂区鲁山路,到达福达公司基站附近后,利用移动监测车进行数据收集及信号比对,发现确实存在干扰信号。在进行测向定位后,将干扰源位置锁定在基站附近一处仓库内。监测执法人员通过仓库门缝,发现1台正在工作的手机信号屏蔽器,随后立即联系公安部门及仓库使用人,将仓库门打开,对该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干扰信号消失,附近移动基站运行恢复正常。至此,监测执法人员确认该设备为干扰源。
行政执法人员向仓库使用人说明其设置手机信号屏蔽器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要求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依法暂扣该屏蔽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仓库使用人在知晓情况后,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不再使用并会认真学习《条例》,做到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