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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维护电波秩序的“尖兵利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字体: 2019年03月21日 09:10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邱雨 杜胜兰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无线电监测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至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全面、互联互通的无线电监测网络,无线电监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支撑无线电管理工作。

“无线电监测是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的主要技术手段。”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法定职责,引导各地按照规划加强技术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无线电监测工作迈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之路指明了方向。”

立“军规” 完善监测工作制度标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线电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明确的职责分工是前提,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基础,科学的标准体系是重要保障。”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景春表示,《指导意见》强调了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明确了完善无线电监测工作机制和提高标准化水平的具体要求,对顺畅开展监测工作、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加强监测工作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指导意见》重申了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开展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法定职责,再次明确了无线电管理行政与技术机构的领导管理关系。国家、省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全国、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行业)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各省(区、市)无线电监测站(中心)作为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分别在国家和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无线电监测工作。

在工作制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监测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做好专用频率保护和专项行动保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开展监测设施测试验证工作,确保监测设施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在工作标准化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号监测方法、监测信息化标准、技术设施建设标准、监测设施报废标准、监测设施测试标准、监测数据标准等,以标准规范监测设施建设,推动监测技术能力提升,促进监测数据共享。

“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无线电监测工作机制,健全的无线电监测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标准体系,完备的监测设施建设、运维、检测验证和维修报废等规章制度,无线电监测工作开展将更加顺畅高效。”李景春表示。

铸“利器” 提升技术设施建设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线电波看不见、摸不着,且在开放的空间中自由传播,要想捕捉到无线电信号,就必须借助监测技术设施和装备。

“近年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日益完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支撑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开展。但是面对无线电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无线电监测工作还存在监测覆盖有限、设施通联不畅、数据应用不充分等诸多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具体应对举措。”

为了加大监测覆盖范围,《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短波监测网,扩展卫星监测网的监测范围和工作频段;加强VHF/UHF省级监测网建设,根据需求配置6GHz以上频段固定监测设施、卫星和短波干扰查处设备;加强移动监测能力建设,将可移动(含可搬移)监测设施监测频段扩展到30GHz,有效弥补监测覆盖盲区,提升逼近监测定位能力。

为解决设施通联不畅,《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监测系统,实现异构设备和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监测网络智能化和自动化能力,从而具备监测设施全网联合协同作业能力。同时,升级完善国家无线电管理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省级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和地市级无线电监控中心,形成监测设施联动管理体系,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

为应对数据应用不充分的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在完善监测数据库、实现监测数据统一管理和有效共享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增强数据分析能力,促进监测数据在频率台站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等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以监测数据应用提升管理工作效能。

此外,《指导意见》还从增强测向定位能力、提高专项监测能力、加强专项工程建设、提升无线电监测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监测技术能力。

练“尖兵” 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无论是固定、可搬移还是便携式监测设备都是我们实施管理的‘武器’,但如果不能熟练掌握这些‘武器’的操作技能,不能与时俱进更新业务知识储备,那么再好的‘武器’也只能是摆设,无线电监测工作也无法进行!”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陆恭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无线电监测工作中专业人才的重要性。

随着无线电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无线电台站数量激增,各种无线电设备层出不穷,电磁环境日益复杂,无线电有害干扰和违法使用频率的现象屡禁不止,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使用频率、设置台站的行为打而不绝,全国无线电监测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为此,《指导意见》要求无线电管理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监测理论与技术培训交流,开展岗位练兵,增强技术人员知识储备,提升技术人员使用与维护监测设施的实际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无线电信号监测以及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等核心能力。同时,着重加强技术研究,密切跟踪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聚焦无线电监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专项任务需求专题研究,解决监测技术难点,提出有效监测手段。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引导无线电监测技术人员全面了解掌握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向“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技术机构人员队伍对频率使用许可、电台执照审批、频率使用率核查、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无线电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支撑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部无线电管理局把在全国组织开展提升无线电监测能力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抓手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建立无线电监测能力评估体系,完善监测工作制度,规范监测流程,提高监测数据分析处理能力,促进监测能力提升。同时,在全国分区域开展无线电监测演练,查补技术短板,相互借鉴经验,提升技术人员机动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指导意见》实际上就是无线电管理系统提升自身‘打铁’能力的指导书。”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要求贯彻落实,锤炼维护电波秩序的‘尖兵利器’,推动无线电管理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关链接:2019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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