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统一部署,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项目、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权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实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一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依据。取消了2大项行政许可项目及无线电制式通讯电台的行政审批,最后保留行政许可4大项,非行政许可1项。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流程重造工作。重新修订《无线电业务办理规程》和无线电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流程图,简化流程,合理分立事权,进一步细分了事权,明确了岗位职责和时限、权限。三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各岗位自由裁量权,细化审批项目,将5大项行政许可事项细分成多个小项;下放审批权限,逐项逐岗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实行电子证照共享,对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平台查询的证照材料,不再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纸质材料;健全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着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序、运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