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和防范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从事电信诈骗、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上切断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来源渠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月9日,萍乡无管局和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联合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擅自设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进行虚假低俗广告宣传或传播有害信息实施电信诈骗,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对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了严重干扰,给民航、铁路、广播电视、公众移动通信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无线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工商局 江西省质监局关于联合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长效监管活动的通知》,萍乡无管局和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积极协商,建立了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联合长效监管机制。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联合长效监管机制要求市、县两级无线电管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把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作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信息共享,不断强化联合执法。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联合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为逐步规范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监管、维护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良好秩序打下了夯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