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直放站管理的通知
日期:2009年9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全军无委办公室,中国邮
电电信总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随着公众蜂窝移动电话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用户
对通信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个别单位为解决通话阴影
区或改善建筑物内部的通话质量,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使用
直放站(中继器) ,其中一部分直放站改变了无线通信网络
的频率规划,造成基站信道阻塞,产生互调干扰,使通话噪
声增大,断线、掉、线频繁,严重损害了广大移动用户的利益,
扰乱了公众通信秩序,甚至严重破坏了公众蜂窝移动通信
网的无线网络结构,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另外,部分厂商未
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直放站(中继器〉。为加强对直放站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管
理规定,现将有关加强直放站〈中继器)管理的措施通知如
下:
一、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频率应给予保护。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目前只有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中国联合通信有
限公司可开展公众蜂窝移动通信运营业务,其他任何单位
和部门不得在公众蜂窝移动通信频段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
电收发信设备。
二、任何单位设置使用直放站(中继器) ,应纳入公众蜂
窝移动通信基站管理。设台单位应就设置地点、使用频率、
发射功率等特性向当地移动通信运营商征求意见,经其提
出审核意见后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
1、在北京市设置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应根据
直放站的使用频率范围,由设台单位向北京公众移动通信
运营商(如:北京无线通信局或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就设置地点、发射功率、使用频率等特性征求意见,
经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核发
无线电台执照;
2 、在京外设置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应根据直
放站的使用频率范围,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众移动
通信运营商(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移动通信运营部门或中国
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就设置
地点、发射功率、使用频率等特性征求意见,经其提出审核
意见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
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三、各单位未经批准设置的直放站,必须按本通知第二
条规定,于1999 年8 月30 日前补办设置审批手续。未经批
准违规设置的直放站,应于1999 年9 月30 日前自行拆除,
逾期不拆除者,无线电管理部门将会同公众移动通信运营
者强制拆除,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
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对造成重大通信事故者,将追究
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等公
众移动通信运营者应加强通信网络的规划管理,提高服务
质量。在城市和高话务量地区,应采用多层小区微蜂窝技术
以及分布天线系统等先进技术,积极解决室内信号覆盖、话
务拥塞等问题。
在通信质量较差或通信信号较弱,且公众移动通信运
营者短期内不能给予解决的地点,若有关单位提出设置使
用直放站的要求,应予以同意,不得无理阻挠。必要时,由所
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决定。
五、为保证公众移动通信网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营,有关
通信运营者在检查无线网络通信质量或调整无线网络频率
规划时,可检测有关单位设置使用的直放站。必要时,通信
运营者可根据无线网络的改善或调整情况及相关直放站的
使用情况,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对直放站调整发射
功率、调整频率范围或更换、停止使用的建议。
六、各单位进口、生产直放站,均须按《进口无线电发射
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办
理设备型号核准手续。
销售的直放站须持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
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直放站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无
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
900MHz/1800MHz 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直放站有关技
术指标见附件。
七、为加强直放站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类直放站的
生产、销售厂商和设置使用直放站的单位,应积极配合无线
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
如强对进口、生产、销售、设置直放站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执
行。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还将会出现适应集群通信、
寻呼通信、卫星移动通信和无线接入通信等通信方式的各
类直放站,在不影响通信系统无线网络结构的前提下,原则
上可在通信质量较差的地点设置使用相关的直放站,但必
须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有关这类直放站
的进口、生产、销售、设置管理,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900MHz/1800MHz 直放站型号核准技术指标
附件:
900MHz/1800MHz 直放站
型号核准技术指标
1、工作频带
基本工作频带:
扩展工作频带:
1严
上行890---915MHz
1710---1785MHz
下行935---960MHz
1805---1880MHz
上行880---890MHz
下行925---935MHz
2 、输出功率
单载频的GSM 直放站输出功率不大于30W 。
宽带直放站输出功率不大于50mW 。
3 、杂散发射
9kHz---IGHz
(0.25μW) 。
-6 一
杂散发射小于一36dBm
,
r
S
1GHz---12.75GHz 杂散发射小于一30dBm
(1μW) 。
测试方法按照ETS300 609 - 4 的标准执行。
4 、互调
9kHz---1GHz 互调小于一36dBm
(0.25μW) 。
1GHz---12. 75GHz 互调小于一30dBm
(1μW) 。
测试方法按照ETS300 609 - 4 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