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出台“黑广播”立案办理工作指引

作者:俞哲明 来源:广州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 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在广州开出租车的李师傅,习惯工作时打开车载广播收听节目。据他反映,以前打开广播会听到播放药品广告“节目”,或是“专家”和“患者”在畅谈包治百病的“神药”,让人烦不胜烦,目前此类“广播”已销声匿迹。其实,李师傅所说的就是“黑广播”。2017年以来,为维护十九大、《财富》论坛期间良好的空中电波环境,广州市出重拳整治“黑广播”,并保持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目前,广州市已近70天无新出现“黑广播”。

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12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了《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黑广播”案件工作指引》,这为广州市打击治理“黑广播”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工作指引,也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明确了受理、立案程序。《指引》明确,广州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机构发现“黑广播”违法犯罪,在监测确定位置后,将线索通报市刑警支队,或由区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线索提供给“黑广播”设备所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局根据线索开展侦查,市局刑警支队统筹全市“黑广播”案件的侦查打击。

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缴获的“黑广播”发射设备委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鉴定发射功率;储存广播内容的闪存盘委托市文广新局鉴定是否合法电台广播内容。目前,打击治理“黑广播”在广州已形成了市公安机关牵头,市工信委、广电等多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这无疑对治理“黑广播”形成了“重拳”态势。

据了解,9月下旬,广州市白云区警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3处“黑广播”窝点,并抓获嫌疑人两名,目前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