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改革激发活力

作者:王慧芳 来源:中国电子报 日期:2014年02月09日 11:35

 

2013124日,我国4G牌照的发放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期待着4G时代的到来,热议着即将发生的巨变,分享着技术带来的便利。人们也许并不知道,支撑这些繁荣景象的基础是无线电频谱资源。工业和信息化部预先给三大运营商分配的TD-LTE频段资源,是4G牌照发放的前提和保障。事实上,无线电频谱资源支撑的,远非这些。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已经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2014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带动发展”,要“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维护市场秩序上下工夫”。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要求:“准确把握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无线电管理体系。”

以规划为引领  提升监管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新时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也正是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中亟待改变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说。

2013年,“信息消费”、“宽带战略”成为热词,“移动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2013年,无线电技术应用加速普及,社会信息化进程全面推进。随之而来的是无线电频谱资源更为稀缺,电磁环境日趋复杂。“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迫在眉睫。

201311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经修订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次修订是自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之后响应速度最快、草案版本出台历时最短、参与协调单位数量最多的一次。此次修订共有535处,涉及我国无线电业务20种、相关频段161个,遵循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频谱资源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各用频部门和行业间的需求和利益。

20138月到12月,全国无线电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展开了对《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

谢飞波说:“目前我国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手段和监管目标要求之间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希望通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成绩,发现问题,调整思路,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技术设施建设的整体效能;完善无线电频率资源精细化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的技术手段能力;加快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无线电频谱、台站和监测等数据库,增强数据分析能力;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网格化分布式频谱监测系统建设等。”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带动发展,需要宏观上的规划和布局,还需要完善的法规体系。

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要以行政执法来实现。谢飞波说,20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推进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技术发展和情况变化,该《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需求,2014年,我们要加快无线电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顶层规范设计;要全力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各地也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以标准为抓手 实现简政放权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维护市场秩序上下工夫”,对于无线电管理这一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来说,首要的前提是标准和规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将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使用与国内外协调、无线电台设置、电磁环境保护、干扰查处等方面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强化无线电监测、检测、无线电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标准规范的制定;不断完善无线电频率分配、台站审批等行政许可程序,制定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谢飞波表示,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台站和部分频率资源属地化管理工作也就成为可能。经过2012年、2013年的台站核查和台站规范化行动,摸清了家底,对全国3055261个台站数据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目前,无管局正在做好相应法规制度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台站审批权限下放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无线电台站属地化管理工作。未来,除涉及国家主权、国际协调等的无线电台,其他的台站原则上都交给地方管理。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还将统筹电信、广电、交通、民航、铁路、航天等部门的需求,科学配置频率资源,推进频率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推动部分频率资源管理权限的下放,对地方需求较大,使用范围集中,适宜属地化管理的部分频率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地下放给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配置管理。

“未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将重点做好频率规划、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以及无线电业务国际协调等相关工作。”谢飞波说。

以频率为支撑  引导产业发展

技术创新引领着产业的发展。目前,无线电产业已经是一个产值规模大、增长势头强劲的产业。为了推进无线电产业的更好发展,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正如4G的出现为芯片、软件、手机、网络等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商机一样,任何一种无线电业务的应用,都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产业的发展要遵从市场运行的规律,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处理好资源分配与行业、产业的关系。”谢飞波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还是新修订的《频率划分规定》都指出,要科学分配无线电频率资源,为我国无线电相关产业的未来发展谋篇布局。

曾经参与新版《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工李景春说,无线电核心频率资源的配置是各无线电相关行业发展的首要前提。此次修订中对国内多个频段进行了新的业务划分,这将牵动各类新业务背后的行业链条,较好地激发了这些链条中产、学、研等环节的工作热情。修订工作还充分结合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及两化深度融合,有助于促进无线电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促进行业拧成一股合力,引导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电技术发展。此次,在L频段的国内划分中增加卫星移动业务,也将带动我国卫星移动产业的大发展。据了解,目前,无线电技术已全面应用于通信、广播、电视、公安、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研和国防等40多个部门及行业,也带动着这些行业相关无线电产业的发展。

此外,无线电管理工作也需要大量的监测和检测设备。近年来,这些产业也随着无线电事业的不断壮大实现了蓬勃的发展。

事实上,除了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直接带动之外,无线电技术应用还将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基于无线电频谱资源,可加速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智慧城市相关产业发展,并由此产生巨大的消费市场;无线电技术在重点行业和重要企业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及信息消费的推动,将改变当前经济发展模式,让东西部地区的人们都能分享到数字红利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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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划分规定》是法律吗?

A:属于部门规章,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工信部令的形式对外发布。

Q:《划分规定》能和《无线电规则》不一致吗?

A:可以,《无线电规则》是涉及国与国间的无线电业务协调的依据。《划分规定》是规范我国国内各频段的使用情况。

Q:ITU频率划分为什么要分3个区域?

A:便于在区域内达成一致,因为有时在全球达成一致很困难。

Q:无线电业务到底是42种还是43种?

A:《无线电规则》定义了42种,我国《划分规定》定义了43种。

Q:所有业务在频率划分表中都有划分吗?

A:目前还不是。

Q:频带结合处的频点,遵循哪个频带的使用规定呢?

A:参见《划分规定》3.4.4节的描述,与每一项划分有关的频带列在划分表每一项划分栏的左上方,各分栏左上方的频带范围含上限,不含下限。

Q:各主次业务中业务的先后次序代表这些业务的主次差别吗?

A:同种类型的业务,排序不分主次与先后。

Q:Fixed-satellite service 是“固定卫星业务”还是“卫星固定业务”?

A:卫星固定业务。

Q:世界无线电大会和频率划分规定有什么关系?

A:在每次世界无线电大会上,对《无线电规则》中的频率划分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