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规定的组成
划分规定由三个章节和三个附录组成。三个附录主要是在《划分规定》第二章中引用的。用以补充描述发射电台的技术特性。
第一章: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对应《无线电规则》的第1条(术语和定义)和第2条(一般术语)。
第二章:电台的技术特性。对应《无线电规则》的第3条(电台的技术特性)。3个附录都是为这一章服务的。
第三章: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对应《无线电规则》的第5条。这一部分是《划分规定》的主体。
附录1:发射机频率容限。主要引自《无线电规则》的附录2(发射机频率容限一览表),规定了各类型台站的发射机频率容限。
附录2: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主要引自《无线电规则》的附录3(杂散发射域内无用发射的最大允许功率电平),规定了各类业务(或设备)的最大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
附录3: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主要引自《无线电规则》的附录1(发射类别和必要带宽)和ITU-R SM.1138-2 建议书(见《无线电规则》的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