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业务相关修订
业余业务是指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一方面,现有业余无线电频段是135.7-137.8kHz。为了促进业余无线电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提出在500kHz频段为业余业务新增划分。该频段的无线电波传播特性较好,路径损耗相对较小,且不受电离层影响。
另一方面,500kHz频段附近我国有部分在用系统,ITU-R的兼容性研究结论显示,只有当预留一部分频率间隔时,两系统才可能兼容工作。
针对以上情况,此次修订内容如图5-1所示,包括:在472-479kHz频段,引入一个全球划分,即作为次要业务的业余业务新划分。并新增脚注5.80A,限制该频段内的业余业务电台的最大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值。同时修改脚注5.82,指出该频段内的业余业务电台不得对490kHz频率的海岸电台产生有害干扰。还新增脚注5.80B,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472-479kHz频段的使用限于水上移动业务和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业余业务不得使用此频段。同时修改脚注5.77,指明部分独联体国家在435-495kHz频段的不同业务种类。
472-479kHz频段修订示意图
此次修订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引入脚注,对业余业务的发射功率进行了严格限制,为我国现有业务的应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