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频段内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调整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由中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并与世界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共用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的定位、导航、授时服务。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自2011年底试运行以来,功能不断健全,在区域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北斗系统所提供的时间、空间信息参量是信息的主体,是当今所有智能运行和实现泛在服务的基础,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产业的核心纽带与共用基础。大部分智能产业都与时空信息密切相关。以北斗为依托的汽车业、移动业、网络业,具有快速跨越、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的潜在能力。未来,导航将成为汽车、移动电话、移动互联网位置服务和所有电子信息终端的标准配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今后将成为高端制造业、先进软件业、现代服务业、综合数据业不可或缺的部分。
2483.5-2500MHz属S频段,为了保护、促进北斗系统持续健康的发展,在我国旧版《划分规定》中,已将该频段划分为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为北斗系统提前规划频率资源。该S频段与地面移动电话频段临近,将此频段划分为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还可实现移动电话业务与卫星导航的紧密结合,实现室内微弱信号导航定位功能,使卫星导航得到全新的技术扩展。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2483.5-2500MHz频段内,把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空对地)在3区由次要业务提升为主要业务,并删除脚注5.400,同时修改脚注5.446,将其中“5.400款”字样删除,修改脚注5.371,将附加划分中“2483.5-2500MHz(空对地)”字样删除。增加脚注5.401,以保护在WRC-12前申报资料的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RDSS)系统,保持现有规则地位不变。新增脚注5.398A,指明部分国家在该频段的不同业务种类,修改脚注5.399。划分表修订内容如图所示。
2483.5-2500MHz频段修订示意图
此次修订意义深远。其一,稳固了北斗系统的资源基础。修订之后,我国和3区划分保持一致,在充分保护北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了RDSS全球扩展的目标。其二,进一步稳固了北斗系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产业的核心要素地位。当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成为我国重大的空间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将进一步发挥重大的技术支撑作用。最后,在全球定位系统多系统融合、互相作用的发展趋势下,我国在该频段的划分顺利接轨国际划分,将为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成为全球定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