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雷达:边境协调合法有利
随着包括空间碎片在内的空间目标数量的显著增加,工作在UHF频段的无线电定位系统监视空间目标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与UHF相比,VHF频段的无线电波具有良好的电波传播特性,能够穿透电离层,使得该频段的地面雷达系统能够有效、低成本地监视空间目标,具体包括探测行星、确定自然和人造地球卫星的位置以及跟踪航天器的发射和机动变轨等。我国作为一个航天大国,随着卫星及其碎片的日益增多,发展和研制探测天体的地面雷达系统十分必要。
如图所示,此次修订内容,是在3区划分中新增脚注5.225A,指出154- 156.4875MHz(VHF)频段内,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为无线电定位业务新增作为主要业务的附加划分,仅限于使用基于地面运行的空间目标探测系统,并须满足一定的带内及带外发射限值,而且须根据第9.21款达成协议。
154-156MHz频段修订示意图
在该频段的上一版《划分规定》中,中国内地无线电定位业务已作为主要业务使用。修订后,我国频率划分与3区基本一致,从而使得我国未来在该频段使用探测空间目标的地面雷达等系统时,在国家间边境协调的过程中,处于合法、有利地位,便于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