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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短波和卫星监测网建设 为无线电管理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作者:程广 来源:人民邮电报 日期:2010年9月26日

 近年来,面对无线电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经过不懈努力,到2009年年底,全国已建成超短波固定监测站883个,移动监测站427个,可搬移监测站305个,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建设实现了大跨越。目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覆盖全国的短波监测网和卫星监测网也已相继投入使用,设施和功能日益完善。全国各省(区、市)基本上建成了无线电超短波监测网,监测范围基本覆盖了本省(区、市)所有重要行政区域,为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
    在无线电管理所依靠的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四种手段中,技术手段是实施无线电管理的一种基础手段和必要手段,这是由无线电管理的对象——无线电波的特性决定的。由于无线电波拥有“看不见、摸不着”和在开放的空间中自由传播的特性,如果没有强大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作支撑,各种无线电干扰就难以及时定位和查处,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就难以有效维护,无线电管理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科技的日益进步,各种无线电技术和业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磁环境日趋复杂,无线电干扰逐年增多。而此时,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为此,1988年,原国家无委决定建立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等技术支撑机构,我国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建设从此开始起步。
    为了推动全国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1988年12月,原国家无委颁发了《国家无线电监测网总体技术方案》,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性文件,为我国无线电监测网的总体规划、工程设计、装备制式以及组织建设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方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开始步入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
    “七五”后期,刚刚成立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开始购置急需的无线电监测设备,无线电监测工作逐步开展起来。“八五”期间,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购置了急需的VHF/UHF频段无线电监测系统、测向系统、移动监测车等技术设备。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积极推动下,到1995年,全国已建立省级监测站299个、地市级监测站270个,购置监测和检测仪表1200多台、监测车343辆。但从总体上看,此时的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状况还不能完全满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为了从技术层面上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原国家无委于1994年10月颁布试行《无线电监测网技术体制(试行)》。该《技术体制》确立了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与国家无线电监测站、省级监测站及其派出机构无线电监测站之间的三级监测数据通信网络结构,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任务有:负责全国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规划和国家无线电监测站的建设,组织和协调各级监测站的无线电波的监测工作,对无线电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等。《技术体制》不仅确定了我国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还明确了监测网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具体技术指标与规程,使国家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更具有可操作性,成为后来制定“九五”、“十五”乃至“十一五”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的重要基础。
    “九五”期间,面对无线电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部署和推动下,全国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经过积极努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进行了机房改造,超短波监测网初步建成并拥有了“三站三车”,即“一个全频段监测站、两个无人值守的监测站和三辆移动监测车”;超短波监测系统基本实现了网络化、自动化,为形成全国无线电监测网的整体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是全国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1998年,原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开始组织编制《无线电管理“十五”规划》和《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五”规划》,两个规划提出了全国无线电监测网建设的新目标,即“十五”期间基本建成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总控制室为中心的短波业务监测网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省级监测站、省级派出机构监测站的三级监测网,实现联网操作和数据库资源共享。2004年至2005年,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软课题研究,为编制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技术依据。2007年,《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由原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实施,全国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近年来,按照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十五”、“十一五”规划要求,在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协调和推动下,“十五”以来,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不断加快并完善国家短波监测网和国家卫星监测网建设,全国各省(区、市)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也迈出了新的步伐。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国无线电监测网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国家短波监测网和国家卫星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并联网使用,实现了联动监测和监测数据共享。
    全国无线电监测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日益完善,为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手段和物质基础。在现代化的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有效支撑下,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处各种无线电干扰的能力显著提高,应急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无线电管理的整体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国家无线电短波监测网和卫星监测网
    国家无线电短波监测网由北京、成都、乌鲁木齐、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建、云南、陕西等9个监测站以及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指挥控制中心组成。从2001年5月北京监测站开始动工建设以来,目前已有7个短波监测站投入使用,这些监测站都具备对国内外短波信号进行监测和测向的能力。国家无线电卫星监测网由北京和深圳2个卫星监测站、1个移动卫星监测系统和9个卫星参考源(设在各短波监测站内)组成,可对多个频段的静止轨道卫星干扰源进行准确定位。
    2004年10月29日,北京监测站正式成为ITU国际监测网的成员,从而填补了我国自1972年以来在国际监测网中的空白。
   ★北京及周边地区无线电超短波监测网
    北京及周边地区无线电超短波监测网(简称V/U网)是为了加强首都及周边地区的无线电监测工作,适应首都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而建设的。V/U网于2003年开始动工建设,2008年投入使用,并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扩容。V/U网由北京市区测控中心、9个遥控监测站、北戴河监测站等部分组成。该监测网是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原有超短波监测网的基础上扩建的,是全国无线电超短波监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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