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非法建基站 广州无线电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日期:2010年7月23日
自去年6月以来,中国联通广东公司广州分公司租用广州荔湾区某高层大厦14楼01房,未经周边居民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强行将居民住宅用途更改为通讯基站用途的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
7月8日,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人员到荔湾区该高层住宅进行了调查,认为联通的行为是“擅自设立无线电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十一条,以及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的规定。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责令联通停止使用该基站。“经查,你因擅自设立使用无线电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行为,立即停止使用该基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如此表示。
(转自:通信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