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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大无线”全局观念 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服务

日期:2009年5月8日

树立“大无线”全局观念 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服务

★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吕德培

2008年,我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牢固树立“大无线”全局观念,保障频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了无线电事业全面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重要民用无线电台站23.5万座,约占全国1/10,共涉及全省273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已基本覆盖社会各行业领域。全年共推出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号2194个,占全国的43.8%,并加快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一年来,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力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全年共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324,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2009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对“大无线”全局观念的认识,从单一的监管向引导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监管与服务并举的模式转变,从保障重要无线电业务向服务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拓展,向服务全社会拓展。在管好无线电频率和设备台站、维护好电波秩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协调的力度,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广东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在许多方面曾走在全国前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尤其是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已远远滞后于无线电事业发展的整体要求。当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赋予珠三角地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现行区”的战略定位。因此,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下,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发展原则,实现我省由无线电大省向无线电强省转变,加强我省无线电管理立法,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频谱资源管理和电波秩序维护方面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频谱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基础配置作用,以广东改革开放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无线电管理立法工作,力争我省无线电管理立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面做好规划管理工作。长期以来,我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仅局限于被动的无线电频率台站审批和有害干扰查处,管理缺乏系统性,规划管理缺失,大局意识淡薄。为尽快改变这种局面,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无线电事业发展进行综合思考加强系统规划、科学引导。一是要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台站网络进行合理规划管理,使无线电管理工作摆脱被动管理的局面。二是做好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配套布局规划,严格管控无线电干扰源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抓住当前构建便捷、高效信息网络的具体需求,突破区划、部门、行业界限和体制性障碍,抓好我省无线城市群发展规划,分区域、按步骤推进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的珠江三角洲信息网络。

无线电管理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去开展。一是促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世界眼光来看,我省无线电产业规模虽然不小,但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产品不多,而我们推动无线电产业发展的手段还不强,引导产业良性发展的大环境还未完全形成。2009年我们要以国内3G网络运营为契机,抓住我省公众移动通信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贴近社会发展需求,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推动我省在公众移动通信产业的率先发展,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相关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无线城市群建设健康发展,鼓励无线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进一步缓解经济相对落后区域获取信息相对滞后的困难,消除“数字鸿沟”,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我省向信息社会发展转型。

改善服务,促进产业发展。适应新一代无线产业蓬勃发展的需求,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无线电设备检测能力的基础上,拓展在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无线城市等领域无线电设备的检测能力,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服务能力。对确实急需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企业,要特事特办,指定专人跟踪有关事项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尽快获取批复,进一步提高我省服务无线电产业发展的能力。

 

(转自:中国无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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